售后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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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承诺

一、服务宗旨

至诚、至尊、服务致远

二、服务理念

高效、快捷、灵活、成本

三、服务目标

力求消除客户的不满意度,从而达到提升客户的满意度,最终实现客户100%满意。及时、有效、灵活的处理客户投诉,力求解决达成率为100%。

四、服务承诺及政策

深圳市格莱特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规定”),凡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购买的深圳市格莱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的移动电话,因质量原因出现国家规定的《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都可享受深圳市格莱特科技有限公司的售后服务承诺。

1、自购机之日起7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或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或者修理。退款  及换机由购机处经销商负责。

2、自购机之日起第8日至15日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移动电话主机或者修理。

3、自购机之日起12个月内,移动电话主机出现《移动电话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同一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您可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有效修理记录,由购机处销售者负责为您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主机。

4、自购机之日起12个月内,您的移动电话主机可以在“深圳市格莱特科技有限公司授权客户服务中心”享受保修服务。

5、电池自购机之日起,三包有效期为6个月;充电器、充电座、移动终端卡和数据接口卡为一年;耳机为3个月。在三包有效期内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以退货。单独销售的,按发票价格一次退还货款;与主机一起销售的,按退货当时单独销售的价格一次退还货款。由销售处经销商为您提供退货服务。为了保障您的权益,敬请关注以下信息!

2016-10-08T16:14:16+08:00